维加
洛贝·费力克斯·德·维加·卡尔皮奥,文艺复兴后期西班牙最著名的古典剧作家、戏剧批评家。维加出身于马德里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,年轻时曾参加过对英作战,1614年当了僧侣。维加具有强烈的反封建的民主精神和平民思想,但他把国王看成是农民利益的保护者。他的一生作品极多,他的剧本竟达一千八百多部,现存462部。在观众中维加建立了很高的信誉,号称“西班牙戏剧之父”。维加是文艺复兴后期西班牙戏剧的奠基人。他的唯一的理论作品是《编写戏剧的新艺术》,其实是在马德里学会的演讲稿,主要谈的是喜剧的创作问题。
维加在《编写戏剧的新艺术》中,为了强调戏剧的教育作用,提出戏剧必须革新。认为民族戏剧应该以满足当代观众的要求为准则,不必拘泥于古代的陈规戒律,说“把时间限于一天虽然是亚里斯多德的意见,但是这样做是无益的”。他承认悲剧和喜剧的传统区别:喜剧摹仿卑微小民的行动,悲剧摹仿帝王贵人的行动,但认为二者完全可以相提并论,喜剧所讲的也是真理,同样有它的崇高地位。他重视戏剧与时代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,这是他主张革新的出发点。所以,他提出以民间戏剧为基础进行创新;要求喜剧具有针砭时弊,歌颂真理的教育作用,这是他理论的核心。当时社会认为喜剧是“题材卑下的鄙俚小戏”,维加却提出喜剧是“风俗的镜子,真理的活生生的形象”,在“严肃的思考中掺和了嬉笑,有趣的笑谈里带着正经”。喜剧演的是平民间的事,很有群众性,一面严肃,一面滑稽,借此谴责罪恶和当时习尚,充满趣味,同样会给人以美感和教益。
他认为戏剧的教育作用来自对现实的忠实的、逼真的反映。把真实作为现实主义的基本原则。他说:“除了真实以外,没有什么东西。不能有任何的虚假,不管是为了教谕的目的或者是为了艺术的‘规律’和‘规则’!但这种真实并不是浮浅的和无关紧要的,而是巨大的,有意义的,有关重要问题的真实,经过广泛概括的真实,也是整个人民生活的真实。”因此,他要求喜剧必须“反映人生”。他和其他人文主义艺术家一样,始终坚持“艺术的目的是逼真地反映现实”,“可以和自然一样”的原则。他要求题材多种多样,认为总的有两个方面:一是“荣誉”题材,二是“美德”题材。要求戏剧以情节为主,性格服从情节的需要;情节要完整统一,不许夹杂与主题不相容的东西;还要巧妙复杂多变,抓住观众,“除非到了最后的一幕,不允许把结局揭晓”。他的“情节论”基本上是继承和发挥了亚里斯多德的理论。此外,他还要求把戏剧人物写成典型。他说的典型就是类型。他说:“如果是一位国王在说话,就须尽量摹仿王侯的严肃;如果是一位老年人在说话,就要显出他谦虚,肯思考;如果写男女相爱,就要写出动人的情感。”并要求语言要合乎人物身分。
维加以自己丰富的创作经验在《编写戏剧的新艺术》中明确表述了自己的戏剧创作观点。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,该书是难得的一篇关于戏剧创作理论的宝贵论文。